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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紧捧玫瑰花 当庭认错妻回家

  发布时间:2011-12-07 14:41:04


    2011年11月29日上午9时,范县人民法院濮城法庭院内挤满了前来看“稀罕”的人,好似过年般的热闹。只见一个年近六旬的老人,在子女的陪同下,在众人殷切期盼的目光中手捧象征爱情的玫瑰花,真情的向自己的妻子悔过,以求原谅。

    手捧鲜花的老人叫虞某,是中原石油勘探局采油二厂的一名退休职工,妻子是和其同甘苦共患难二十多年的李某。1980年,随着中原石油勘探的大会战,双方相识于“中华龙乡”。经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俩人一起工作,经历了风雨和彩虹,家庭生活条件也不断改善,夫妻感情也一直很好。近年来,因为虞某和李某双双退休,俩人不再上班,空余时间较多,而被告又是四川省绵阳江油人,在濮阳的亲戚朋友较少,闲暇时无探亲访友之缘,平时比较烦闷和焦躁,脾气较上班时差距很大,加之爱喝上几小口,所以,双方时常发生吵架。远赴沙特阿拉伯国家钻井的儿子知道父母发生矛盾,也时不时的打电话劝解,但是被告不听劝阻,仍会动手殴打原告,造成夫妻关系产生隔阂。

    庭审中,被告回忆过去的点滴,满含泪水激动的对原告说:“我们是有感情的,以前生活那么苦我们都一路走来了,现在子女都已工作,我们却因感情问题对簿公堂,我很后悔。一直以来都是因为我脾气不好,喜欢喝一点酒,缺乏和你沟通,今后我一定会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希望你再给我个机会。”听到被告这样说后,原告也说:“我们确实是有感情的,毕竟在一起经历过风雨,而且孩子都成家,过几个月你马上就要当爷爷了。”看到双方都情绪都有所缓和,李维山庭长宣布暂时休庭,顺势做起双方的工作,从“少年夫妻老来伴”这平常的老理谈起,在家常里短的拉呱过程中寻求夫妻双方话题的切入点,一方面要求被告改正自己脾气不好的缺点,保证以后不再殴打原告并不再酗酒;另一方面也劝原告多理解被告在濮阳亲戚朋友较少,俩人子女又不在身边,比较孤单,多与被告交流沟通,调节好被告的心情。

    由于双方感情基础较好,而被告也诚恳的承认了错误,保证以后善待原告,再加上法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原告同意原谅被告,俩人捧着火红的玫瑰在众人祝福的目光中幸福的离开了温馨的法庭。

责任编辑:宋刚强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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