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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党支部与市实验小学联合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03 10:46:40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2019年11月30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党支部与市实验小学联合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让孩子们“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法院审判工作,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法制教育课上,法官助理张晓娜从典型案件入手,为孩子们讲述关于校园暴力的情形,结合学生实际,就负刑事责任年龄、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如何防范校园暴力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讲解。

    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循利指出,法律素质是现代公民必不可缺少的一种素质,现代法治社会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依照法律从事生产和生活,一切活动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理应成长在一个健康、法治的社会环境中,但一些侵权行为却给青少年尚未成熟的心灵蒙上了阴影。这说明了很多青少年法律观念的淡薄,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约束自己。因此,对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随后,孩子们参观了审判法庭,在少年法庭审判庭,孩子们少年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法官助理张鹏程向孩子们介绍法徽、法槌、法袍等的含义和作用,法院案件的基本办理流程等,让孩子们对法庭和法官的工作有了比较直观、真实的了解,从而激发起他们学法守法的兴趣。在与孩子们的互动过程中,孩子们一起诵读了《少年中国说》,将本次法制教育活动推向高潮。

    市实验小学校长助理、校纪检委员窦明琦表示,通过这次活动让法制教育成为孩子们的重要一堂课,在孩子心中播下一粒法治的种子。

    市中院第十四党支部支部书记、督查局负责人王相锋为孩子们留下寄语: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你们是法治的未来,你们是国家的希望。

    今后,我院将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警醒青少年远离犯罪,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的现代法制观念。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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