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高度重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通过完善六项措施,重落实、重排查,保安全,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率,有力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注重对广大干警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干警安全防范意识,逢会必讲安全,不断强化“三防”等方面的安全保卫知识,确保广大干警安全常识熟记于心;要求干警办理案件讲究方式方法,做到热情接待、文明司法、耐心答疑,慎重处理当事人的不当请求,避免激化矛盾。
二、严格实行法官与当事人进出法院分离通道制度。在审判区与办公区之间设置安全门,当事人或群众来访一律由信访便民服务大厅进入,由导诉员负责导诉。
三、严格执行门卫值班登记制度。值班门卫严密监控来往车辆及来往人员,严禁当事人直接进入法院办公区域,遇当事人确需进入办公区,电话确认后统一登记方可进入,以剔除不稳定、不安全因素。
四、严格法警巡查、押解、庭审保安制度。建立法警队巡查制度,定时在审判区和办公区巡逻和巡查;法警押解犯人时密切监控、紧密协作,确保不发生犯人脱逃事故;庭审现场高度关注当事人、旁听人员等的动向,确保庭审过程安全,保证庭审顺利进行。
五、严格车辆管理、假日封存等制度,确保车辆安全使用。各部门车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遇节假日车辆一律封存,杜绝公车私用,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六、坚持安全保卫工作月排查制度,消除隐患。每月上旬党组成员轮流带队,到各部门、各法庭,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排查,对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以及日常安全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