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濮阳中院审监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总结工作经验,三项举措促成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提高认识,从思想上认识减刑、假释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减刑、假释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减刑、假释工作对减少社会对抗性,增大和谐社会建设必将起到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二是改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方式,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改变以往审监庭法官“坐堂办案”的传统审理方式,“走进监狱”办案,以听证、召开宣告会等多种方式,并邀请部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参加听证,使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高效化、透明化、阳光化。三是完善出监教育,试推行减刑假释回访制度,做好减刑、假释后的后续工作。今年上半年审监庭对部分减刑人员进行回访,对这些人员的生活现状进行了解,考查被减刑人员回到社会后是否仍“确有悔改表现”,做好回访登记。
一年多来,濮阳中院及时办理辖区内监所报送的减刑、假释案件500多件,结案率100%,无一错案,在2009年底全省减刑假释大检查工作中受到了上级机关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