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案件的考核评查,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有力地提升了案件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2009年以来,该院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以上,判决上诉率和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均呈下降趋势,未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一、 强化责任 归档案卷严把三关。该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细则》,从实体处理到程序适用、从法律文书制作到卷宗装订等都设定了具体的评查标准,实行承办人、庭长、审监庭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三级把关评查制度。对审结的案件,首先由承办人自查、庭长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而后在每月10日报结案时,必须将案件卷宗交审监庭评查,当月所结案件须当月交评。审监庭对各庭室报送的卷宗严格审查,对存在问题写出具体的评查报告,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归档。
二、集中互评 公开讲评 促进规范。2004年以来,华龙区法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春节后抓的首要工作,利用正月初七至元宵节期间案件相对较少的有利时机,对上年判决结案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评查采取互查的方式,即两个审判庭一组、互评对方的案件,并以庭为单位写出书面的评查报告,反馈对方。后由评查办通报评查结果,并分析讲评,从共性到个案,总结优点,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绩效考核 科学管理 强化质量。华龙区法院逐步完善了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制定了百分考核方案,包括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审判业务、内务管理、信息调研等内容,其中审判业务是60分,而涉及案件质量的分值就占四成,把再审改判、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信访、申诉等指标纳入考核、予以评估,并与法官评先选优、晋职晋级挂钩,大大增强了法官的质量、公正意识,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的工作作风已然形成,凸显了科学管理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