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为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华龙区法院执行局全面开启了“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法。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赵永正率先垂范,牺牲休息日,为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布局谋划,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协商攻克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难题,充分带动了广大干警的无私奉献、持续攻坚的拼搏精神。
11月9日周六,天刚蒙蒙亮,华龙区法院警车一辆辆驶出办公地点,执行干警顾不上吃上热乎的早饭,立即奔赴各自的“战场”。
假意协商 虚报财产再被拘
“鲁某,现在我们正式通知你,因你不实申报财产,法院再次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希望你认真反思,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周六清晨六点,天还没亮,再过一个半小时即将拘留期满被释放的鲁某,满心欢喜的以为20万元的欠款成功拖过去了,法院强制执行不过就是拘留15天,没啥大不了,此刻却完全傻了眼,没成想自己再次被送拘。
2016年2月,鲁某某与濮阳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借款合同,贷款20万用于购买建材,同时多名担保人对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然而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时,鲁某却以没钱还款百般推脱,迟迟不予履行。双方形成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并最终于2019年9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鲁某态度强横,始终不予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法院经清晨突击抓捕行动将其拘传至法院,鲁某在申报财产中交代,其在某工地打工每月收入4500元。当执行干警询问有收入为何不履行时,鲁某却再次声称没钱还款,言辞矛盾。最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期间,鲁某通过家人表示愿与申请人积极协商,却又玩起了讨价还价的把戏,眼看鲁某拘留到期更是丝毫再无还款意愿。此刻,为严厉打击失信人的侥幸、藐视司法权威的苗头,执行法官果决查找相关证据,最终鲁某因虚假申报财产再次被送拘。
彻夜看守 执行款追回实属不易
执行款的得来不是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就可以扣划来的,在执行的道路上不断上演着与老赖斗智斗勇的场景,更是挑战着执行干警的身体和精神。
深夜凌晨12:00,华龙区法院的执行干警拖着疲惫的身躯,驾驶着警车从外地的拘留所返回法院,此时车上仍载着被执行人。因为外地拘留所已满无法收押,这就意味着只能在法院临时羁押室彻夜看守已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被执行人。
距离此时,执行干警已经连续工作了十几个小时,但他不能放松。白天,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轮番对被执行人程某释理说法和展开心理攻势,但被执行人程某却枉顾执行法官的善意,始终顽固抵抗不予履行。
事件起源于,程某委托他人办理个人房屋买卖事务,期间买房人与代理人进行协商交付定金,并于2018年11月与房屋所有人程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其后买房人向代理人王某转付29万元的购房款,并由对方提供担保人承诺按期完成办理房屋过户。然而,因对方迟迟不予履行过户义务,双方形成纠纷并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涉案房屋因事先已被程某抵押给他人,依据法律规定,在抵押权未能涤除或者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形下,买房人无法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鉴于程某未披露相关抵押信息构成根本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买房人此时享有解除合同权利。最终,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购房协议,并判决程某返还房款29万元及双倍定金,共计31万元。
案件立案后,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程某和相关担保人履行了6万元的执行款。但此后的程某却玩起了失踪,电话失联,留存的联系地址更是查找不到本人。眼看申请人满心可以早日追回购房款的期望燃起后又落了空,执行法官更是急在心头。执行法官以试试看的方法,通过之前加入被执行人微信方式,历时近两个月,前后发送相关执行通知书、罚款裁定书、督促履行等法律文书信息近百余条,
但这些努力却石沉大海毫无反馈信息。最终,根据有效线索反馈程某在某小区内出现,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立即赶往并成功将程某予以抓获,同时通知多名担保人到法院予以调查。
这就出现文章开端的部分,多名担保人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积极配合履行义务,程某却最终因拒不履行依法被采取拘留措施。
在执行干警不眠不休和彻夜看守下,程某深深见证了执行人员的艰辛和不易,也深知生效判决的义务终究难以逃脱。第二日,程某向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交付执行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程某的朋友将7万元的案款全部予以缴纳,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时无比疲惫的执行干警内心不由的发出感慨,“一天一夜不休息,最终能把案子结了,申请人能拿回购房款,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人头攒动的办公走廊,见证着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繁忙,早出晚归的工作模式更是司空见惯。华龙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满腔热血的将个人的事业和国家、群众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甘愿牺牲奉献、攻克重重困难,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踏出坚实的步伐、负重前行,不断赢得群众的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