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的成长和生活考虑,两个孩子都可以跟随他爸爸生活,我保证不再争抢孩子,但他们必须保证让我随时可以探视孩子,不能再阻拦……”。近日,申请执行人顾某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一起抚养权纠纷案在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人大代表和村委会委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顺利执结。
“孩子的人身怎么能够强制执行呢!”范县法院执行局高鹏松法官接到这个案子时,预感到这又是一场硬仗。顾某与吴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大女儿由原告顾某抚养,二女儿由被告吴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在判决生效后,被告吴某却把两个孩子都拦在自己家中,不但不将大女儿交由原告抚养,且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原告顾某探视孩子,顾某多次探视孩子无果,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法官了解到,顾吴两家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矛盾很大,双方还大打出手过,案件非常棘手。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吴某妨害执行虽然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但这样只会更加激化双方矛盾,增加被执行人的抵抗情绪,不利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更不利于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法理不外乎情理,父母反目成仇,其实最受伤的是孩子,为了最大程度降低对两个未成年孩子的不利影响,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但效果甚微。
后来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顾某再婚后,目前又再次怀孕,两个未成年孩子也一直跟随父亲吴某生活,执行法官认为大女儿随被执行人吴某生活更为有利,鉴于双方现状,执行法官根据案情遂调整了执行方案。该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双方村委会委员来到被执行人吴某所在地的村委会,把顾吴两家人聚到一起,从有利于女儿生活的角度,结合双方的现状,从法理和人情的角度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工作,平复双方情绪,全力促成和解,同时鼓励双方尽快走出离婚阴影,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
最后吴某及家人认识到不让孩子母亲探望孩子的做法是不对的,同意让申请人顾某探望孩子,并愿意为顾某探望女儿提供便利。申请执行人顾某也同意不再强制要求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同意孩子跟着吴某一起生活。至此这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在执行抚养权纠纷案件时,范县法院始终把未成年成利益保护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不生搬硬套法律法规,也非强制执行了事,而是融情于法,用温情感化双方当事人,同时该院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村委会的力量,共同促进执行和解,力争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