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欲装媒婆骗钱财 被人识破抓现行

  发布时间:2010-04-23 11:29:14


    周某见王某的孩子王某科打光棍,便谎称自己可以介绍对象,并让王某科带上6000元钱替女方还债,后被王某科识破抓获。4月19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某日,被告人周某结识本县八公桥镇杏园村村民王某,得知其长子王某科年过四十尚未娶妻,便谎称自己是胡状乡草庙村的张丘宝,认识清河头乡一丧偶妇女,可向王某科介绍。2009年9月28日,被告人周某谎称带王某科去清河头相亲,让王带6000元钱替女方还债,被王某科识破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公民数额较大的钱财,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特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成立。被告人周某在实行诈骗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骗财未逞,系犯罪未遂。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