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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机关党支部与企业党支部开展“手拉手”结对共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10 09:36:0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党中央提出的重大任务转化为基层的具体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12月9日下午,清丰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党支部前往伯艺精木(清丰)家居有限公司、源和木业有限公司,与两个公司的联合党支部共同开展“手拉手”主题党日活动。清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军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委员会副书记佘俊林、法院综合办党支部党员干警代表和企业党支部3名党员共同参加此次活动。

    在源和木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双方组织了支部共建座谈会,就支部共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希望通过支部共建,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并商定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观摩庭审”等活动,进一步拓展支部共建的内涵,丰富支部共建的形式和内容。 党组书记、院长韩军在座谈会上指出,开展结对共建“手拉手”活动,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

    贯穿始终,结对共建、结对共学,以抓党建促发展,要求支部共建常态化,在工作中取长补短,探索机关党组织与企业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新模式。在优势互补、双向共建中达到“干部受教育、企业受实惠、支部共提升、法院与企业共发展”的效果,为法院和企业的共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并表示,法院将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民营企业案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主动联系法院,法院会及时予以反馈,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让企业安心地留在清丰发展壮大。

    座谈会上,两个支部的党员充分交流,达成了创新党建工作的共识,在“手拉手”活动中共同学习,加强交流,增进感情,共同促进党建工作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清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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