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的先锋模范作用,2月16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个临时党支部召开了主题党日活动。
濮阳中院装备处、立案一庭、审管办成立的临时党支部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开展了“在疫情阻击战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题党日活动,特别邀请机关党委组织委员高洪光、民主建国会会员、市政协委员赵洪波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中,高洪光同志宣读了成立临时党支部决定和委员名单。李敏同志、冯利强同志、杨慧玲同志分别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实施方案(第二版)》以及徐哲院长对宣传、网上办案工作的两个批示。党员代表、民主党派人士及入党积极分子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信息化培训应用、服务审判执行工作、诉讼服务、疫情防护用品的保障、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指导和管理、社区志愿服务等方面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行交流发言。王相锋同志、高洪光同志分别进行发言。
通过这次主题党日活动,该支部的同志们纷纷表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充分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勇于担当,齐心协力,战胜疫情。活动结束后,该支部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入户排查和社区值守工作。
濮阳中院执行局临时党支部召开 “线上”党日活动,濮阳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昌全和执行局全体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张昌全同志宣布濮阳中院疫情期间执行局临时党支部成立。文艺同志、尹恒青同志分别传达学习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实施方案(第二版)》和《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意见》。张保稳同志和坚守工作岗位以及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优秀年轻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对共产党员如何面对困难和挑战以及近期工作情况,同大家进行交流。执行局负责人袁磊同志对党员在疫情期间如何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中,该支部党员作出庄重承诺,表明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提高政治担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社区防控,严守各项纪律,提升业务能力,保证疫情防控和办公办案不放松,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