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示范区法庭在疫情期间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月24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令宝赴示范区法庭指导微法院庭审工作,提出要充分利用微法院平台,集中审理涉及民生类案件,快审快结、一案一群,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法庭整体工作稳步推进。刘兵庭长当即要求各员额法官认真梳理案件,积极联系当事人,对适宜在微法院平台开庭的案件作出精细安排,推动示范区法庭审判工作质效。
2月25日,魏献忠团队在筛选案件过程中,得知一名在范县居住当事人未向法院提交到委托代理人手续,其是范县某能源企业技术骨干,该企业已经复工,无法前来提交。为不影响企业复工生产,团队成员焦奎阳、李淑敏驾车50余公里,找到该当事人拿到了委托手续。
2月26日,魏献忠团队对筛选出的13个民事案件顺利开庭,双方当事人充分阐明了各自观点,均对庭审表示满意。
2月28日,为避开微法院平台网络拥堵,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刘兵团队、贺艳丽团队、刘伟团队放弃休息,选择中午1点开庭审理了3件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经统计,示范区法庭本周共利用微法院平台开庭审理涉民生类民事案件17件、结案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