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这么特殊的时期,你们送来的服务企业复工复业法律问题告知书很好很实用,真是雪中送炭啊!”3月2日下午,面对主动上门进行法律服务指导的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西永等一行人,刚复工生产的濮阳国诚空气净化技术有限公司牛经理这样说道。
赵西永一行人先后走访查看了濮阳国诚空气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龙润天翔化工有限公司的复工复产准备情况,与两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详细询问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现场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牺牲奉献的精神表示赞赏和感谢。他表示自己作为“驻企联络员”,企业有问题多反映,属于法院职能范围内的,积极化解,不属于的,积极协助引导到有关机关处理。
他叮嘱,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落实好复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监测,职工个人防护及生产生活区域消毒等工作,在确保人员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同时,也要注重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赵西永强调,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保障中小微企业顺利复工复业,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意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复工复业法律问题告知书》等文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支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助力辖区企业渡过难关,全力为维护濮阳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