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濮阳中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张鸿斌一行走访濮阳天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你们送来的服务企业复工复业法律问题告知书,真是急时雨,帮助我们解决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企业负责人苏经理表示。
张鸿斌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卫生防治、物资保障及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向该企业发放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复工复业法律问题告知书》《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意见》。
张鸿斌表示,自己作为“驻企联络员”,企业有什么问题提出来,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他强调,现在是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企业应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这个头等大事,采取有力的措施、有效的手段,全力抓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安全恢复运营,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