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统筹协调,3月4日上午,市法院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刘兵庭长等人赴濮阳县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濮阳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主管领导、合议庭成员参加了座谈。
濮阳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韩军首先介绍了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就做好企业复工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举措,并对2019年该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后取得的成效与不足作了简要汇报,表示在2020年要提高政治站位,长远谋划,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工作,不打折扣落实市法院党组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
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兵向濮阳县法院传达了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要求,对该院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和污染防治的司法举措予以肯定。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于2019年9月18日在郑州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刘兵庭长还就濮阳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络人制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等项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