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濮阳县法院提前着手,及早安排,五个严抓,对“五一”放假期间做出安排部署。
一是严抓车辆管理。假日期间,全院车辆一律停止使用,停放在办公院内并张贴封条,车钥匙交办公室统一封存。值班车辆必须 严格遵守河南省人民法院豫高法[2010]44号《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及濮阳县法院《关于加强警车管理的补充规定》。
二是严抓安全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和保密工作,关闭电源、检查门锁窗户排查隐患,卷宗材料、法律文书、涉密文件等交档案室统一封存。防止丢失泄密,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抓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濮阳县法院 《关于加强机关值班的规定》,值班时间为值班日早8时至交班日早8时,并办理交接手续。各人民法庭由庭长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办公室。
四是严抓制度落实。院纪检部门对此措施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者将依照院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五是严抓廉政监督。除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和河南省高院《十条禁令》,重申严禁借庆祝节日之名用公款赠送礼品、互相宴请、组织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公款旅游或案件当事人、与案件有关系的律师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动用公车特别是警车旅游、办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