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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濮阳中院开展“五一”节前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04-30 20:51:36



     2020年4月30日下午,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克臣带领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勤中心、法警支队有关人员对驻在单位节前车辆封存、门卫执勤、枪弹库值班等工作进行检查。

    王克臣组长强调,法警支队、后勤中心作为院机关勤务保障部门,责任重大。“五一”假期期间,一定要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拉得出、冲得上;要严格学习落实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下发的《关于“五一”节日期间加强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扛稳压实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防卫、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安全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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