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清丰县人民法院坚定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切实打好审理黑恶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突出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使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清丰县法院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依法履职尽责,高位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每月常态化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向人民群众宣示着“坚决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创立并认真落实扫黑除恶“八项制度”,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沿着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稳步运行。同时,抽调精兵强将,配备四名员额法官专职负责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和审理扫黑除恶案件,健全工作机制。增加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优先保障扫黑除恶办案,同步配置了扫描仪、电脑、复印机、保密柜等办案装备,配备了办案专用车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打赢这场硬仗。
二、落实办案责任,务求办成铁案
清丰县法院牢固树立“办好扫黑除恶案件是第一政治任务”的办案理念,把涉黑恶案件区别于一般重点刑事案件,牢牢抓住质量要高、效率要快、效果要好,务求办成铁案。在案件办理中,主要做法有:一是实行调度式管理,自涉黑案件到法院后,坚持对工作实行台帐式统计,对任务实行督导式推进,对问题实行销号式完成;二是用列表统计的方式让案件的事实、证据、问题等更加清晰,先后设计制作了被告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罪名统计表、被告人与辩护人对应情况统计表、辩护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统计表、犯罪数额统计表、犯罪起数统计表、犯罪事实逐款证据情况统计表、被告人每人参与犯罪的时间、地点、地位、作用统计表、量刑情节统计表等表格,对案件事实证据高度提炼、精准把握,得到了省高院扫黑除恶专项合议庭的充分认可。三是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交流,坚持组织庭前会议,分别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阅卷、会见、对案件事实证据、罪名定性的认识情况和意见。庭前会议及庭审过程中,围绕政策法律、被告人心理状态、家属的预期、庭审效率等内容多次召开辩护人座谈会,进行了充分沟通,为开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提前列出法庭讯问重点问题清单,提前逐人逐款列出了法庭讯问的清单,查明案件事实及扣押、冻结物品、案款、车辆的来源、权属、用途,有助于制作判决以及日后处理涉案财产。五是发现问题,寻求妥善解决渠道,发现问题及时与公诉机关沟通,并同时向县扫黑办和市中院进行汇报,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六是落实“五必查”,在审理过程中,对是否存在保护伞、行业管理漏洞、潜藏违法犯罪线索、漏罪漏犯、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落实筛查。七是坚持“打财断血”,综合运用赃款追缴、没收财产、罚金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三、坚持线索排查,深挖涉黑犯罪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建立线索摸排制度,成立专班,坚持压实责任查、通过案件查、动员群众查,多轮驱动、多维发力,把涉黑恶线索查深查透,把扫黑除恶触角融入到工作中、延伸到社会上。一是实行线索排查签字背书制,全院各部门结合工作,主动排查是否有涉黑情形存在,定期报送扫黑办,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分别签字背书,对线索排查结果承担连带责任。二是结合案件再筛查,每名办案人员要对2017年以来的案件进行筛查,重点围绕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民事、刑事案件,结合案件进行分析,作为线索进行摸排,切实增强摸排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发动群众反馈线索,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在开展“一村一法官”、“送法进校园”、服务企业发展等工作中,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作为重要内容,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线索举报,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浪潮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实现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更直接、更客观、更现实,增强线索摸排的广度和深度。
四、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斗争本领
面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司法能力建设亟需加强,我院高度重视刑事法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经常性的组织政治教育,结合上级的最新要求和本院的思想教育大论坛,认真学习扫黑除恶形势政策,引导刑事法官站好位置、用好权力、办好案件。同时,注重提升业务能力,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政法委联合或单独下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为刑事部门购置了业务工具书,选派业务骨干张利娜同志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业务培训,组织扫黑办主任曹青次同志、法官助理赵秀丽同志到西南政法大学接受业务培训,有效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业务骨干的办案水平,为开展好扫黑除恶斗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部门联动,提供坚强保障
在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县委的大力支持和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我院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与其他行政机关、各乡镇联动发力,汇聚强大合力;市、县扫黑办的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到法院指导、督导案件办理,庭前会议之前、之中,庭审之前、之中,指导、观摩,对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进行紧急协商并给出处理意见。庭前会议及庭审之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岳洪波同志组织检察院、公安局、宣传、电力、医疗、食药等部门召开预备会,分配各自的保障任务,为办好案件给予了极大支持。同时,院长履行第一责任,涉黑恶案件立案后,院长即靠前指挥,组织人员提前介入,移送至法院后,组织召开党组会,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合议庭成员,成立警务安防、后勤保障和信息宣传等专班,列出“施工图”,明确“时间表”,以清晰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确保工作整体统筹协调推进。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
中央有要求,法院就有行动、有落实。清丰县法院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了清丰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关于安某某等23人涉黑一案“三同步”工作预案》等多个宣传案,确保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2018年以来共制作20余块宣传板,同步在清丰县法院官网开设扫黑除恶专栏,并在立案大厅、各基层法庭电子屏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截至目前,清丰县法院已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6万余册,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稿件350多条,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邀请3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民陪审员等旁听案件审理宣判,营造出强大的扫黑除恶声势。
做好新形势下的扫黑除恶工作,是清丰县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该院将强化责任和担当,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职能作用,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打出法律的权威,打出法律的尊严,以实际行动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清丰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