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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扫黑除恶“打财断血”

发布时间:2020-07-07 10:26:5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范县法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关于加强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工作要求,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主动把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专项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范县法院审理李某甲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李某等七人2017年9月以来因宗族、合作等关系纠集在一起,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系范县法院审理的第二起恶势力集团案件,控辩双方庭前会议中进行了有效沟通,经过专案合议庭持续一天的庭审,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最终对被告人李某甲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李某乙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罚案件生效后将财产刑及时移交执行局执行,执行局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最终执行到位金额26.38万元

范县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贯彻从严从重从快方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充分发挥法院在“打财断血”中的作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彰显了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决心和信心。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范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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