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感谢您,冯庭长,我以为我这民事案件对方一关进去就开不了庭了,没想到您给联系这个网上开庭一下子给解决了。”原告宋某感激地对南乐县民事审判庭冯利敏庭长说道。
这是3月31日发生在南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幕。因被告马某被关押在看守所,民事审判庭冯利敏庭长借用刑事审判“三远一网”系统对宋某诉马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1月13日,马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冲出路外,撞到宋某路边炸油条的房屋内,造成宋某的房屋及屋内物品损坏的后果,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马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后,宋某起诉至本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68667元。审理过程中,因马某涉嫌犯罪羁押于南乐县看守所,民事案件程序无法正常进行。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维护宋某合法权益,使其早日获得赔偿款修补房屋,冯利敏庭长多次和刑庭负责同志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看守所沟通、联系,最终利用“三远一网”系统完成了该案的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