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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身处两国三地 法官巧用微信调解跨国劳务纠纷

发布时间:2020-05-19 10:33:11


 5月14日,民事速裁团队苏志权法官利用微信语音成功调解一起跨国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原告王某云与王某住于2019年3月至6月期间在柬埔寨金边市太子广场给被告仇某所在工地提供劳务,被告向原告出具证明条一支,证明分别欠原告工资11321元、7712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因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号码已停机,无法联系到被告,承办法官苏志权改变思路,询问是否有被告仇某微信,得到确认回答后,他主动添加了被告微信,被告同意了其添加好友请求。经过沟通了解,因疫情原因无法回国,被告仍在柬埔寨金边市,但其表示本人只是该施工项目的会计,实际老板为秦某苍,并向苏法官推荐了秦某苍的微信个人名片。苏志权法官本着为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的宗旨,随添加秦某苍的微信,并邀请两原告、被告仇某和第三人秦某苍加入微信群聊,通过群聊出示了原告提交的“证明条”,经三方核实,所欠工资款属实,秦某苍当即承诺于5月14日15时让原告到濮阳市某指定地点领取工资。

 当日下午16时,原告电话反馈已经依约收到了工资款,并通过微信提出撤诉申请,至此原被告分处两国三地的跨国劳务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南乐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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