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执行局:柔情执行探视案 唤醒温暖父女情

发布时间:2020-06-08 10:37:50


  “小吴,别傻愣着,来选一下相框,看看这款影册怎么样?待会让孩子试试这套衣服漂亮吗?”

  “小吴,来把闺女举高高,逗逗孩子。”

  你绝对想不到发生在照相馆里这么温馨的一幕是一起探视权案件的执行现场。南乐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用行动告诉你,执行工作不仅有强制的一面,还有柔情的一面,全程帮助当事人弥补父爱的遗憾,唤醒父女之间的温情。

  本案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孙某婚后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经判决女儿由被执行人孙某抚养,吴某享有探视权。但由于两人前期矛盾较大,孙某以各种借口和理由阻止吴某行使探视权,无奈之下,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考虑到离婚后探视权纠纷与普通的执行案件不同,孩子不是冰冷的执行标的或对象,而是鲜活的生命,不能将其强行交付于申请人,因而针对此类案件采取的执行措施必然慎之又慎。本案的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理清了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原来,申请人吴某自离婚后还未同女儿单独相处过,且即将前往外地务工,短期内不再回乡,因此迫切想同孩子独处一段时间。而被执行人孙某则担心吴某借探视之名行抢女之实。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建议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让申请人吴某同女儿去照相馆拍摄一套影集,这样既免除了被执行人的顾虑,也让申请人在异地他乡能照片解相思,双方当事人当即表示同意。这才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执行法官有话说: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目的在于抚慰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所造成的伤害。在面对骨肉亲情时,请设身处地为对方想一想,在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多一些理解宽容,少一些意气用事,共同实现法律赋予的探视权利,让单亲家庭的孩子能够像其他孩子一样拥有一份完整的父爱、母爱和家庭温暖,让他们渡过一个温馨、充满爱的童年。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南乐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