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至31日,刑二庭张衍春、贺艳丽、于明杰分别走进濮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市训达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路科威公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省鹏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台前县打渔陈镇梁庙村等六地,看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每到一个地方,刑二庭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册,宣讲法官与到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对民法典颁布的现实意义、民法典鲜明的特点进行阐述和讲解,并从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保证担保等方面全面解读了民法典。
濮阳中院这次宣讲活动,宣传面广,针对性强,贴合实际,重点突出,能够帮助企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民法典》的了解和认知,大大提升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同时使人民群众加深法律知识的巩固,做到懂法、尊法、守法。活动中,与会者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并宣传《民法典》,从自我做起,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