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司法职能,7月31日下午,濮阳市中院执行局局长袁磊到南乐县农商银行、南乐县城投公司进行“《民法典》宣讲进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讲活动,并向该单位市人大代表及职工赠送《民法典》读本20本。
袁磊局长结合目前濮阳市法院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从《民法典》的立法经过、编纂背景、意义等方面着手,着重讲解了《民法典》在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结合社会生活热点和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编的几个亮点:新增的情势变更制度、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关于“旅客霸座”等新规定、完善产品检验期规则。依据近年来审理的民商事纠纷经典案例,以案释法,介绍了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点,为民营企业在管理、运行、生产经营中如何有效预防、化解风险提供了法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