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至31日,濮阳中院刑二庭3名员额法官--张衍春、贺艳丽、于明杰分别走进濮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市训达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路科威公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省鹏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台前县打渔陈镇梁庙村等6地,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利用发放宣传册和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所到校园、企业、村镇宣传民法典。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对民法典颁布的现实意义、民法典鲜明的特点进行阐述和讲解,从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保证担保等方面全面解读了民法典。
濮阳中院刑二庭通过贴合实际、重点突出的民法典宣讲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安全意识,也为企业经营提出建议,引导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