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民法典进企业 | 濮阳中院民一庭前往5地宣讲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0-08-27 10:34:27



    2020年8月4日至8月18日民一庭副庭长李瑞玲、法官张志启分别走进南乐县西关街、南乐县福堪镇、南乐县人民医院、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濮阳市大濮科技策划有限公司等5地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宣讲中,民一庭严格遵循“三个讲清楚”。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要要求。”

    在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和南乐县西关街社区,副庭长李瑞玲向240名社区工作者和群众宣讲了民法典,她以《民法典》的编撰历程及颁布意义为开端,逐编进行重点法条的分析讲解。在南乐县福堪镇街头和南乐县人民医院向人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过程中,李瑞玲结合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对遗嘱设立形式、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高空抛物责任承担、民间借贷等百姓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具体讲解和交流提醒。

    在濮阳市大濮科技策划有限公司,法官张志启、法官助理王龙超与近30名员工进行座谈,就企业关注的《民法典》中新增人格权制度、电子合同、担保方式、民间借贷等法律规定进行了系统宣讲。座谈会后张志启法官发放了《民法典》宣传页,并耐心解答了公司员工咨询的法律问题。

    民一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法律不只是书籍里冷冰冰的铅字,而是真真实实能够给大家提供安全、保护和帮助,可以使生活更加美好的宝贵财富。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