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问我们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是否能够把民法典的规定作为执法依据。” “我听说民法典规定了婚姻冷静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请法官给我们讲讲。”……民法典宣讲现场,面对群众的提问,法官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作出解答。
7月29日至30日,濮阳中院行政庭贾向阳、陈忠生、崔树峰3名法官到行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本次宣讲分别走进濮阳市盛源集团、濮阳县市场监管局、濮阳市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杂技集团公司、濮阳市新丝路职业培训学校、濮阳市示范区卫都街道办事处班家村6个单位。
宣讲中,3位法官从民法典的编纂背景和过程出发,介绍了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民事立法体系化和法典化、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需求、完善市场经济法治、实现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结合民法典亮点条文,具体分析了民法典在制度和价值体系创新方面的中国特色,并就民法典如何回应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环境生态保护和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时代特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3位法官还与被宣讲单位代表开展了座谈、讨论,真正使民法典走到了群众身边、走进了群众心里。
市人大代表、企业对濮阳中院宣讲民法典的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一起听听他们怎么说。
市人大代表、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杨慧敏表示:本次送法民法典进机关宣讲活动中,法官详细讲解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时代特色和亮点内容,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意识、提升学法、用法热情具有积极推动效果,对该局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濮阳市盛源集团副总裁称:本次送民法典进企业宣讲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丰盛的法律大餐,使企业职工对民法典有了深入的了解和理解,激发了企业职工学习民法典的热情,增强了民营企业及职工的尊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