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8月3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黄士英同志,带领审监庭庭长崔欣欣、副庭长王瑞峰分别走进河南长润集团、中原总机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宣讲前,他们与企业负责人及部分职工进行座谈,向企业发放了民法典及宣传手册,了解企业情况以及企业目前的困难和问题,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宣讲会上,他们从民法典的编纂背景出发,阐释了民法典的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同时他们还结合生动形象的案例,并对民法典的亮点条文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对企业员工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详细解答。
在送法进企业中,审监庭积极主动,协调解决了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反映的问题。
濮阳中院通过送民法典进企业活动,不仅普及了民法典的法律知识,增强了职工的法治意识,还加强了企业与法院的联系,增进了相关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为人民法院进一步服务好民营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