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濮阳中院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兵、副庭长刘伟、员额法官魏献忠一行3人走进濮阳市新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天健生物科技公司、濮阳市德信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三人在濮阳市新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天健生物科技公司、濮阳市德信食品有限公司介绍了民法典在推进法典化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方面以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方面的重要意义,阐释了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纂历程及特色和亮点,以实际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结合企业生产实际以及示范区法庭的重点工作,重点讲解说明了有关合同编中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风险防控、抵押担保以及企业有关环境生态保护理念的重点法律条文,同时提醒企业,要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对合同的审查,防范交易风险,强化契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位法官在宣讲民法典后,与企业员工座谈交流,一一解答员工提出的法律问题,并提供可行的法律建议。同时,刘兵分别向三家企业赠送了民法典。
示范区法庭通过本次民法典宣讲活动,让企业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激发了企业学习民法典的热情,促使民法典真正融入企业员工的工作生活,帮助民营企业树立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和员工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