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兢兢业业执法为民 执行神速再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0-09-21 10:29:36


    8月12日下午,从外面调查案件回来的执行法官刘亚娟刚进大门,就被值班人员告知在门岗处有一包裹,正当刘法官纳闷自己并未网上购买任何物品时,打开发现,原来包裹里是一面印有“执行神速、忠诚为民”的锦旗。根据锦旗上的姓名,刘法官向申请人河南某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打电话以示感谢,申请人则表示说“你们一身正气,为我的案子尽心尽责、办案神速,我特别满意,应该是我向你们表示感谢才对。”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不仅得到了被执行人的理解与配合,也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与感谢。2020年6月8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河南某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47万元及利息。后因被告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7月29日,案件执行立案,8月4日,刘法官收到案件,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认真翻看卷宗,发现前期诉讼过程中,被执行人名下一账户已被冻结,账户内有存款49万元。

    因我院将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解困难,刘法官并未进行扣划,而是与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尤其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造成的不良影响。“为防止扣划对你们企业资金链产生不利影响,希望你们可以主动履行,即可解封账户,保障你们正常生产经营,如若一直逃避、拒绝履行,我们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刘法官耐心说道。在经过近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终于有所动容,表示会在两天内将所欠工程款偿清。

    第二天,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如约向法院交付欠款49万元,剩余6万元于第三天一次性偿清,案件到此得以圆满执结。

    该案件从法官收案至执结用时不过10天,神速办案受到申请人的认可与点赞,并于8月12日前往法院送来锦旗,而因当时刘法官外出办案手机关机无法充电,遂将锦旗放在门岗处便悄悄离去,于是出现文章开头一幕。

    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华龙区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强化服务保障司法担当,全方位推行文明、善意执行理念,不断完善执行手段,对暂时经营困难但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采取灵活妥当的强制、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措施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通过“放水养鱼”、执行和解等盘活企业资产,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华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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