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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发布时间:2010-05-13 16:31:58


    5月12日,为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两个《规定》和市纪委相关指示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濮阳中院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成员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两个《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了研究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作了总结发言。

    会上,院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两个《规定》展开了积极讨论,对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个不准认真查找自身在行政管理权、司法审判权行使方面,个人生活圈、交友圈方面,节日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和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了原因,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

   最后,赵红光院长就整改落实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两个《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二是正确行使司法权,提高执行力,规范审判执行权公正运行。三是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两个《规定》与贯彻落实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的“十条禁令”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司法廉洁意识。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情民主集中决定,杜绝权力滥用。五是领导干部慎重交友,自觉增强党性修养,确保队伍廉洁,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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