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30日,根据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市法院22个支部分别召开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分别列席参加。
会前,各支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支部书记与支委委员,支委之间,支委与党员,及党员之间都开诚布公地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地交换了意见,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下了基础。会议期间,全体党员学习了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赵建国同志在市法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和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在第九支部专项组织生活会上的讲话,并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学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每位党员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和剖析,坦诚布公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敢于揭短亮丑,不避重就轻,剖析原因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根源剖出来。在相互批评时,能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不绕弯子、不兜圈子,具体、实在、有“辣味”,收到了相互教育、相互警醒和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效果。
11月4日下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听取了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各支部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专项组织生活会情况,并对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提出了要求。
徐哲院长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组织生活会,对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具体重要意义,是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
她强调:
一是要将组织生活会检视出的问题列入台帐,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措施,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道整改;
二是要对本次组织生活会组织有序、效果突出的支部通报表扬;
三是要总结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开好以后的组织生活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