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房产案件的执行问题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之一。近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研判,精心部署,集中力量,开展集中腾房活动,扫除执行障碍。在本次活动中,濮阳中院执行局全面深入贯彻善意执行理念,事先经过充分论证分析,制定严密预案确保执行有理有力有据,促使“强制腾房”变为“主动腾房”,顺利腾空临街门面14间,圆满执结6件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随着“开始行动!”一声令下,20余名干警迅速集结开展腾房行动。11月6日清晨,濮阳法院执行干警在濮阳中院执行局长袁磊的带领下,对位于濮阳市建设路与重华街交叉口的临街商铺进行强制腾房,仅用1小时就将十余间门面顺利交付案件申请人。
善意灵活执行,将“强制腾房”变为“主动腾房”。 在该系列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濮阳中院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在申请人的理解下,给被执行人争取了足够的时间让其寻找房源。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剖析要害,督促其认清形势,先期促使两个被执行人主动搬离房屋。直至11月5日晚上,执行法官仍然在房屋现场做被执行人工作,最终促使所有被执行人搬离房屋。
在本次活动中,濮阳中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各种执行情况灵活施策,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有效平衡了执行力度和执行温度,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而且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社会参与,将“封闭腾房”变为“阳光腾房”。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阳光腾房’是我们将‘阳光司法’延伸运用到腾房工作中的举措,不仅提升了腾房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也为执行干警减轻了工作负担。
本次活动是在人大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当地居委会共同见证下进行的,通过此次“零距离”参与强制腾房,大家纷纷表示,亲身体验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与压力,也感受到了执行干警的努力和付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的支持法院工作,也会向广大群众宣传执行工作,让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执行工作。
“法院坚持以强制腾房为突破口,果断出击,因案施策,既打出了声势,也达到了教育社会公众的效果,值得点赞。”市人大代表刘西胜在见证执行后,对法院给予了充分肯定。
加强警力保障,将“单兵作战”变为“协同作战”。
强制腾房既是法律要求,也是申请执行人权益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但由于腾房工作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在诸多执行实践中,“腾房难”往往成为阻碍案件执结的最后一道藩篱。因此,充分的警力保障是体现腾房强制力的关键。
据了解,本次活动共出动干警20余人,有腾房经验丰富的基层执行法官现场指导,市人大代表、辖区居委会人员全程见证。活动全过程由市中院主导,华龙区法院配合,辖区民警维护秩序,充分发挥市中院警力调度优势,实现了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同频共振。
此次集中腾房活动,较好地达到预期效果,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执行秩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展现了濮阳中院依法执行、强力执行及文明执行的形象,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今后濮阳中院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实践,全面提升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