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常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相互帮忙,相互照应是一种常态,但也时有发生争执。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导致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案,促成当事人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2018年2月17日,被告人段某在刘某家围墙上钉钉子,刘某随即找其理论,双方因此发生斗殴,均不同程度受伤。段某与刘某先后向濮阳县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查阅了全部卷宗,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摸底,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法官了解到,段某与刘某两家相邻而居且积怨颇深,如不能妥善处理,双方可能会心存芥蒂,今后更加难以相处。承办法官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反复调解,双方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在看到双方均有悔意后,承办法官又及时抓住双方是多年邻居这一关系进行劝导,终于使双方放下成见,对民事赔偿及围墙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邻居是我们不可避免的非家庭成员,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正所谓“好乡邻胜过亲”。只有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互帮互让,互相关怀,才能共同促进生活和谐美满,建立良好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