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按照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司法警务暨安全工作推进会在濮阳中院召开,各基层法院设视频分会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法院安全警示会议、省院有关文件要求及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快见成效,推动司法警务和各项安全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开展,为全市法院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坚如磐石、万无一失的警务安全保障。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西永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法警支队支队长孟凡华主持。
会上,各基层法院主管司法警务工作的副院长汇报了安全大检查自查阶段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最后,赵西永副院长对司法警务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及全体干警,都要牢固树立安保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安全保卫工作当成人民法院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健全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安保部门牵头管,各部门分兵把口,层层细化责任,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时时有人管,责任具体到人,对安保工作勤督促、勤检查、勤研究。要对全体干警进行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形成“安全防范,人人有责”“人人都是责任人、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排查隐患,加大安保投入。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安检、门卫、信访、消防、车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类案件特别是家事婚姻案件,要逐案做好安全风险评估,法警部门要全力做好配合,必要时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警,对照南通标准,补齐“六专四室”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要下大力气在加强和改进基层人民法庭安保工作上切实取得突破。每个基层法庭要配备不少于2名安保人员,且年龄、健康、业务技能等方面要适应安保工作需要。要严落实格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安保人员技能培训,改善安检设施,做到逢进必检,严防危险品进入法庭。中院要把基层法庭安保人员和安检设施配备情况作为硬性条件,纳入人民法庭星级评定考核指标,请法警支队与开发区综合法庭沟通、研究,共同拟定方案,合力推进落实。三是坚持严优结合,加强警队建设。要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全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要继续深入学习总书记“训词”精神,突出政治建警,确保法警队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要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做到令行禁止,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要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日常从严,强化对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要加强工作分析、总结,推进业务、经验交流,相互提醒,排险查患,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防范措施,不断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要注意选好配强警队领导班子,按照“双重领导、编队管理”的规定,法警部门领导同志的职务任免,应事先征求上级警队的意见。要及时落实司法警察的警衔职级待遇,让同志们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要开展经常性警务督察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逐项督促整改。
参加会议的还有中院办公室、督查局、装备处、宣教处、立案二庭、刑一庭、民一庭开发区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及法警支队全体人员。各基层法院负责法警、行装的院领导、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庭、民庭、基层人民法庭执行局负责人及法警大队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