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濮阳市中院召开第一季度行政审判质效条线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张鸿斌出席会议并讲话,行政赔偿团队全体干警和各县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第一季度审判工作情况,对基层法院改发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集中学习了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个司法解释;各县区法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困难进行座谈。
贾向阳庭长针对省高院《2020年7月-12月赔偿办二审行政赔偿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情况通报》进行分析解读,并向县区院讲解了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方法、裁判理念及裁判规则。
张鸿斌专委强调,全市行政审判干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学习最高院、省院最新的司法解释及指导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办案能力,严格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本次会议,进一步加深了对新司法解释的学习认识,统一了裁判适用标准,对推动下一阶段行政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中院行政赔偿团队落实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增强“为群众办实事”能力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