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12 10:54:20


4月9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李某某滥用职权、受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罪一案。本次庭审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万华玲、李建华、孔中华旁听庭审,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代表以及旁听群众共计70余人参加旁听。


开庭前,市中院向旁听人员发放《案情简介》《旁听人员典型案件公开庭审评议表》。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分工明确,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展开了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上诉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庭最后陈述阶段,上诉人李某某深刻剖析了自己由一名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由此给自己的事业、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并表示真诚悔罪,辜负了党组织的信任和培养。



旁听人员围绕庭前准备、庭审程序、普法宣传、警示效果等方面对法庭现场进行了评议。



庭审后,市中院组织市人大代表、税务局代表及部分政法干警代表召开座谈会,介绍了市中院刑事工作的基本情况,通报了全市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与会人员围绕以案警示、普法宣传、庭审公开、为民办实事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他们表示,市中院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将庭审现场作为“普法课堂”,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通过本次现场旁听案件庭审,进一步深化了廉政教育,强化了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责任编辑:王 博    

文章出处:刑二庭、审判庭管理服务处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