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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濮阳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04-16 09:42:32


  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濮阳法院干警纷纷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学习宣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维护国家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华龙区法院


  4月15日,华龙区法院志愿者们将展板摆放至区政府大院内,参加区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号召大家自觉加强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
  活动现场,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法院干警向居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解答居民相关问题。

  同时,志愿者们还张贴答题“二维码”,方便群众“扫一扫”参与网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有奖答题,了解更多国家安全知识,以此打通线上线下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地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濮阳县法院


  4月15日,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濮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条幅、发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页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为什么把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意义”、“公民和组织应该怎样维护国家安全”等知识,宣传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切实呼吁群众提高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

  同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从多角度向群众介绍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号召广大群众树牢国家安全观,营造人人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清丰县法院



  在全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4月15日,清丰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县明月湖公园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清丰县法院干警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群众现场讲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什么是国家安全、公民和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义务等国家安全知识,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前提,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的观念,特别是要警惕网络安全等风险,切实在日常生活中提高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好国家安全。

  活动期间,干警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在法律诉讼方面的疑问。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法律问题20余条。

南乐县法院


  4月15日,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意识,南乐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通报危害国家安全罪相关案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号召广大群众树牢国家安全观,营造人人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此次活动接受群众咨询近100人次,发放宣传彩页200余份,营造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受到过往群众的一致好评。


范县法院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干警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来临之际,范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学习和宣传活动。 

  范县法院在集中学习和宣传期间,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集中观看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片和警示片、在院机关办公楼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和法院户外法制宣传各处的大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和宣传片,采用图文、视频结合的方式滚动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任务,让全体干警能够形象直观地接受教育,不断提升群众和干警在国家安全方面的责任感、使命感。

台前县法院


  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台前县人民法院认真组织开展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市民广场和企业进行国家安全宣传活动。
  通过走访台前县永甲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和市民广场群众,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以《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民族宗教政策等为主要宣传内容,并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切实增强了群众依法防范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能力。












责任编辑:王博    

文章出处:濮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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