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中院运用多种处理方式 积极、快速审结劳动争议纠纷
作者:赵洪波 发布时间:2010-05-20 10:45:26
2010年5月19日,濮阳中院民三庭全部审结了濮阳市保安服务公司与14名保安之间的系列劳动争议案件。该14起案件于今年3月受理后,合议庭本着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双方坦诚沟通、积极协商,多次主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调解工作,分析相关利害关系,力劝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努力,成功促成10件案件调解,1件撤诉,并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一周内全部履行。对双方当事人确实无法达成合意的,根据案件事实,合议庭依法进行了裁判,体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倪蒙
文章出处: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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