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示范区综合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因房屋卖买合同纠纷案件,邀请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和群众代表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前,濮阳中院向旁听人员发放了《案情简介》《典型案件庭审评议表》以及《典型案件公开庭审评分表》。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就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审判长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的基础上,围绕事实依据、庭审程序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旁听人员根据庭审情况,围绕庭前准备、庭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评议。
庭审后,濮阳中院与参加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及旁听群众代表进行座谈。旁听人员表示,房屋买卖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和经济的繁荣昌盛,关系到民生大计。此案件公开庭审具有十分重要的典型意义。旁听人员互相交流了体会,濮阳中院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一一进行了答复。
濮阳中院始终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典型案件公开庭审相结合,推进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工作成效,为濮阳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