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在立案环节,采取五项措施,畅通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的诉讼渠道,优先从快立案,与审理执行形成合力,确保“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
一、设立“专项活动”立案窗口。由专人负责对涉及儿童妇女权益的案件进行诉讼指导和审查受理,确保当即受理当即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送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缩短排期开庭的期限。
二、开通立案热线(8108986)。随时解答、解决涉及儿童妇女权益的法律咨询和诉讼困难,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
三、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儿童妇女,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简化审批手续,实行“首办负责”,符合条件马上办理。
四、开展诉前保全。对依法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儿童妇女优先保护,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符合诉前财产保全条件的案件,迅速作出裁定,及时依法执行,为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奠定基础。
五、建立纠纷化解“快速通道”。对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特别是抚养、收养、继承纠纷;监护权、探望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积极开展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实行即收即调即结,降低诉讼成本,减少情感伤害,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