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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应在审判工作的各方面得以体现

  发布时间:2010-05-24 15:43:32


    王胜俊院长指出“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的重点创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能因循守旧、被动应付,而必须主动服务,积极作为。”5月5日-5月6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的“人民法院能动司法论坛”对能动司法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丰富了能动司法的内容,为在做好审判工作中发挥司法的主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法院不应满足于被动受理、审理案件,而应在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回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善司法创新举措,积极作为,有效服务,最大程度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主动作为

    基层法院的主要职责就是化解社会矛盾,基层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主动作为,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执行、涉诉信访处理等职能作用方面积极作为,有效服务。

   清丰县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把握好同类型犯罪的量刑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通过刑罚的手段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深入学校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向在校青少年学生做预防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重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在其本人悔罪的前提下,尽量使用非监禁刑,注重庭后、判后延伸教育,使他们走希望之路,做有用之才。同时做好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帮助其自新,预防重新犯罪,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网上诈骗、网上盗窃、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空间。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选好新闻发言人,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向媒体介绍法院的工作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在民事审判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采用多种方法调解结案,妥善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教育、医疗、住户、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以及涉农等类型的案件,对于合同纠纷、融资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原则的同时注意把握办案的时机和方法,避免因执法办案造成企业的不稳定或加剧企业的困难。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尝试使用行政调解、邀请陪审员参审,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力的关系,努力达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促官民和谐。

  执行工作是整个诉讼的终端程序,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实质、关键环节,“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解决执行难是基层法院维护法律文书的既判力、权威性、化解涉诉当事人矛盾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清丰法院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通过集中执行、法警参与、交叉执行、审计执行、和解执行、媒体曝光、联动机制等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执结各类案件960件,特别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对抗拒执行、妨碍执行、不配合执行的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完善机制。

    基层群众常按民间风俗习惯行事,给基层法院办理案件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成“规”不成文的风俗与法律规定存在差距,是客观存在、无法回避的现实,对法官的综合处置能力提出的新的挑战和考验,同时也给法官调解带来了机遇。去年以来,最高法院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确定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工作原则,实践证明,用调解的办法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是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是社会广泛接受和认可的,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当前我们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的。2009年,清丰法院调解结案1167件,调解率67.8%,这些案件无一上访缠诉。有一起274户农民状告某企业环境污染案,两次开庭未果,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避免了矛盾升级和群体事件的发生。在做调解工作时,清丰县人民法院以设立村级、乡镇级“社会法庭”为平台,吸收社会上的德高望重、乐于助人的老教师、退休人员对本村、本乡镇发生的纠纷参与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种探索整合社会调解力量的多元化调解机制,不断完善了诉调对接机制的做法,得到县委政府的支持,维护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在参与综合治理上主动作为

    注重法制宣传,重视法治教育。清丰县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和范围,今年利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3.15”消费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三次在朝阳路进行行政、民事法制宣传,借办案的时机,走进田间地头,散发宣传资料,进行巡回开庭,提高了老百姓的法制意识;特别是对于醉酒驾车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我院在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审理的同时,不忘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宣传“醉酒驾车”的危害性,打击“醉酒驾车”犯罪的重要性,如送法进社区、进乡村,同时通过会议、公开审判、各类媒体大力加强对“醉酒驾车”犯罪打击情况的宣传。今年以来,清丰县法院先后在清丰县一高和清丰县实验中学、城镇中学3次进行摸拟开庭,以案释法、分析原因、讲解危害、阐释对策,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法制教育,先后4次组织干警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发放宣传资料、以漫画或实例制成展板,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法制宣传,对孩子的家长进行法制教育,传授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全方位形成对犯罪分子的舆论压力和威慑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氛围,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加大救助力度。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对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使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公诉案件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师为其辩护,保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今年来,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7万余元给予司法救助22万元。

    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堵塞漏洞,做好防范工作,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消除隐患。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向金融、企业等单位提司法建议60余条,被采纳40余条,有效地预防了内部违法犯罪及其他有关问题的发生,促进了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发挥窗口作用,减少涉诉信访。当事人涉诉信访,是社会动态的晴雨表。清丰县法院十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呼声,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实现了接访文明化、接访人情化、接访高效化。对于接待的每一个案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真正发挥了以立案庭为窗口的人民法院信访窗口作用。建立涉诉信访领导责任制。该院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其他法院领导和各庭庭长为办公室主任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院长督办、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保障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首次接待来访、来函、来信者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热情耐心地处理好每一起接访工作,否则将论岗问责。加大诉前法律释明工作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审查立案过程中,针对具体案件加强法律释明和诉讼风险提示力度,既告知当事人法律规定,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使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法律知识馈乏而造成不必要的诉讼风险。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减少越级上访。继续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各业务部门每月进行排查,争取早发现、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重大集体接访处置预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集体来访事件,制定接访方案,组织接访力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通过处理使集访人员满意,消除集怨,促进辖区安定团结。

在落实司法为民上主动作为

    在诉讼的初始环节,就为来诉来访的群众提供热情便捷服务,从细微处做起。2009年4月份,清丰法院设置了立案信访便民服务窗口,加强诉讼引导、诉讼流程介绍、查询咨询服务、风险提示、首问负责、公开承诺等工作,一声问候送去春风般的温暖,一杯开水消融心头积淀的冰川,一把椅子解除路途奔波的疲劳,一支钢笔记下依法表达的诉求,一腔热情驱散额头凝重的疑云,文明接待树立起人民法官的司法公信。结合某些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推出了“假日法庭”,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均可即时开庭。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大力推广巡回审判,积极开展了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切实减轻当事人的奔波之苦。自去年以来,清丰县法院共巡回审判案件630件,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好评。

  今年拟对标准化审判法庭进行内部装饰,我们将充分考虑对残疾人的关心和重视,尽力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通行条件。

  在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诉讼要求,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深入调查研究上主动作为。

    清丰县人民法院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面对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影响,院领导带领法官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为企业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和避免经营风险;组织广大法官深入社区和农村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情况、涉及社区和“三农”案件的特点和成因。继续推进干警下基层和院长基层联系点制度,面对面地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分析和归纳人民法院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矛盾问题,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确定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重要依据。

在社会管理创新上主动作为。

    近几年来,清丰县按照科学管理、和谐治院的管理理念,坚持客观、公正、量化、公开务实、高效的原则,对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司法政务、审判执行、信息管理、涉诉信访、司法能力等涉及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跟踪问效、动态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考评办法、过程、结果全部公开,严格界定了奖励附加项目和否决指标,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文明奖励的重要依据,为每个庭、室、队、局和每位干警分别建立了绩效考评档案,通过考评,给勤奋有为者提供了创业平台,焕发了工作激情,令平庸后进者警醒感奋,尤其是增强了全体干警注重审判质量、追求案结事了司法意识。

  从2009年4月起,清丰县法院进一步完善了以提高效率为核心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在立案之初就排定主审法官、开庭时间、地点、适用程序,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庭审过程一律公开,所有案件裁判结果全部公开,每一个诉讼环节都严格界定了时限,实行审限督办,无故超审限,按照错案追究责任。同时我院还推行了工作巡查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院务会,集体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和下两周工作打算,中层正职每月写出工作动态分析报告,先进的总结经验,后进的表态发言。院党组视具体情况不定期抽查个别部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现场及时指导、督办,推动各项工作均衡发展。

    基层法院有直接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意、便于工作结合等优势,更容易了解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和需要自身提供的司法服务,因此,只要立足社会实际,主动回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与时俱进,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就能确保法院工作更好的服务科学发展,更好的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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