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立案不拖延
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压缩立案平均用时,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变通方式不立案、拖延立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及季度末、年底不立案现象。
二、网上线上全通办
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保全系统、网上鉴定系统、集中送达平台,推行诉讼事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律师使用网上庭审系统、5G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线庭审,实现一网通办,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开展涉农维权“护薪行动”
针对涉农维权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快速执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免除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执行费。
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网上一站式化解
完善道交纠纷网上一站式化解机制,为当事人搭建“互联网+诉前多元化解纠纷处理”的新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幅缩短办案时间,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五、加强破产法律制度宣传
降低广大群众对破产制度的抵触心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清算或重整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六、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为代理律师阅卷提供便利,在规定的范围内为申请阅卷的律师提供电子卷宗。
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统一;积极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依法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的赔偿力度。
八、强化劳动争议纠纷化解
积极宣传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优势,提高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社会接受度;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积极引导和督促当事人主动、及时、充分履行调解协议约定内容。
九、开展行政诉讼法律宣传
到发案较多的棚户区、村庄召开座谈会,开展行政诉讼有关知识法律宣传。
十、开展巡回审判
到当事人所在地一审法院或派出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一、全面压缩执行办案平均用时
努力将全市首次执行案件的平均办理天数压缩到80天以内。提高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处置效率,压缩财产评估、拍卖、变卖等中间环节的时间,做好有序衔接,防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超期拖延。
十二、全面加强执行公开
公布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联系方式。完善执行信访值班制度,执行局局长每周五固定接访,执行局法官及法官助理每日轮流到执行信访窗口接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
十三、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加强对案件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的监管,确保全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在90%以上。
十四、持续推进司法公开
确保全年庭审直播率在20%以上,案件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在90%以上,裁判文书上网率在95%以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