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28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业务知识培训。
培训对象为全市法院在执行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包括市法院和各县区法院的局(庭)长、执行人员、参与执行的法警及其他在执行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为政治综合和业务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行信访案件的处理、执行工作如何接受新闻监督、人民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官违法违纪纪律处分办法、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和执行工作中经常涉及的《物权法》部分内容。
在5月22日的开班仪式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同志发来热情洋溢的致辞,赵院长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市中院党组向长期奋战在执行工作一线的执行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赵院长在致辞中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加快,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丰富和发展,要求司法更好地体现法治精神,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 改革、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渐凸显,我们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执法环境,这都对我们的司法和执行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提出了更新的要求。我们要适应社会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就必须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破解长期困扰法院的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
希望以此次培训班为契机,提高我们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品质,提升我们执行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我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赵院长的致辞极大地鼓舞了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的学习和工作热情。
在为期一周的培训中,干警们将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积极参与讨论,通过这次学习交流,促进提高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据悉,这次培训是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全市法院适应形势发展,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