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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路上,梅香依旧在--濮阳法院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1-04-29 09:47:59


  4月28日,濮阳两级法院组织干警收听收看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上4名同志深情讲述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

  2021年1月12日,周春梅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周春梅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濮阳中院 刘晓静:

  春梅,人如其名。温柔的眉眼,微笑的嘴角,如和睦的春风般,给人以温暖,传递法律的关怀与温度;严词拒绝“请托”,“打招呼”,如梅花般,清廉高洁,传递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就这样,春梅法官十七个春秋默默的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如此优秀的法官却因拒绝打招呼遇害!在我们为周春梅法官惨遭杀害悲痛叹息的同时,也警示我们人情干扰对法治道路的危害之深!法治进步的征途漫漫,伴随着牺牲的考验,也有着人性的拷问。即便荆棘遍野,险象环生,我们仍能坚信前景光明!就像春梅法官曾语重心长的对后辈说“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春梅法官正义的鲜血不会白流!作为法院青年一代的我们将化悲痛为力量,坚定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捍卫法律尊严,做好法治道路上一颗颗铺路石。

濮阳中院 孙晨:

  周春梅法官始终恪守司法公正,并因此献出了生命。观看完报告会后,我认为在难过、悲愤之余,我们更应珍惜的是周春梅法官留下的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担当作为、克己奉公的宝贵精神财富。

  要坚定对党忠诚的理想信念。周春梅同志的事迹告诫我们,执法办案一定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从自己手上的工作开始,服务法制建设大局,坚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案件办公正、办踏实。

  要树立严谨细致的担当精神。周春梅法官办案讲求细致、专业,办案数量和质量均首屈一指。这对于我们年轻干警来说,要厚积薄发,要擅长总结办案经验,深刻理解法律条文、精准适用法律,协助法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克己奉公、防微杜渐。我们作为法院干警,更应明法、懂法、守法。执法办案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坚信“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时刻保持敬畏戒惧之心,如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华龙区法院 张雨涵:

  法官的一生都在与规则打交道,而法官在遵守规则的过程中难以避免会面对当事人威胁、恐吓、利诱,抑或亲朋好友的苦苦请求、道德绑架,因此内心不免摇摆。周春梅法官用一生践行着司法者绝不徇私的原则,也为广大司法者摇摆的心指明了方向——坚决向非正义说不。

  “说实话、干实事,脊梁不弯。”这是周春梅法官用一生践行的初心誓言。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让我更加坚定了要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会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铮铮硬骨绽花开,一路芬芳满山崖。虽然春梅法官已不在,但千千万万个“春梅”将传承她的精神,一道筑起侵蚀司法公正的防火墙,让邪恶和丑陋没有任何可乘之机。

濮阳县法院 赵丽娜:

  陆游词说梅花“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春梅走了,但是她的事迹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筑起了一座丰碑!听完周春梅先进事迹报告心痛、感动、更有鼓舞。她不徇私情、严守“三个规定”而被行凶报复倒在血泊中,用自己的生命支撑了司法公正的脊梁,是新时代法院干警学习的典范。

  榜样是我们时代进步的标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我院开展了英模教育,我在学习中领悟到:一、坚守平凡,造就不凡。周春梅法官在十几年的审判工作中,勤勉奉公,用拼搏和奋斗书写了一名法官的不凡一生;二、坚守底线,敬畏法律。周春梅法院用生命坚守了“三个规定”底线,她不惧暴力、坚守法律信仰,以公正裁判守护人间正道。三、坚守初心,为民服务。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清丰县法院 赵秀丽:

  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程中,有的人燃尽自己,只为照亮法治前进的道路。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周春梅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始终端稳公正的天平,为审判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周春梅法官不惜用献血捍卫内心坚守的原则底线,恪守公平正义,向世人展现了法院人的担当。

  法治建设的道路任重道远,没有枪林弹雨,同样有流血牺牲,周春梅用生命践行着“三个规定”。她的法治信仰让我们心怀敬意,她的法治精神永不磨灭,激励我们年轻一代的政法干警在工作中更加砥砺奋进,开拓创新。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我将以此次英模学习教育为契机,汇聚榜样力量,不忘初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南乐县法院 杨志鹏:

  周春梅同志把工作当做毕生的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绽放光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部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学习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我更加坚定了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小到一次当事人的接待、一份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次简单的释法明理,还是大到一次疑难案件的调解、一个重大信访案件的化解、一份复杂案件公正的判决,我们都要以公正之心执掌公权、以爱人之心为民服务,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忠贞不渝地守初心、践使命,以无私奉献的精神笃定前行,

  用实际行动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范县法院 董广雨:

  “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一份承诺,一肩责任,一份誓言,一生使命,法治建设的道路任重而道远,没有枪林弹雨,同样有流血牺牲周春梅用生命践行着“三个规定”,用生命兑现了党旗下掷地有声的誓言。报告团追思的话语为我们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台前县法院 唐佑申:

  今天下午,听了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更加熟悉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了解到周春梅平时工作态度严谨,工作兢兢业业,业务能力出色,办案质量高,对每一个案件都做到精益求精。她坚持原则,严格遵守防止司法干预的“三个规定”,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到慎微、慎独、慎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维护法律的权威。周春梅同志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应学习她坚守法律底线,拒绝过问、干预他人办理的案件,严守“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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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濮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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