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濮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濮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西永,刑一庭庭长马英杰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刘勇主持。会议邀请了十余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参加。
赵西永副院长通报了全市法院2020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审理情况。他指出,全市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包括关联犯罪)222件,共审结197件,其中,诈骗罪80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38件、妨害信用卡管理罪28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64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2件;涉案金额共计60400万余元,涉及被害人76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82万余元。共判处被告人451人,罚金1403万余元。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将采取强力措施,不断把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市两级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高潮,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切实把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通过刑事审判为建立常态化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体制机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中院成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刑一庭作为审理和指导此类案件的专门庭室,加强案件的指导、协调。各基层法院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集中办理此类案件,形成运行有序、上下互动的工作局面,推动审判质效不断提高。三是依法严惩重判,坚持区别对待。全市两级法院对于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给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坚持从严打击,依法重判重罚,有力发挥刑罚震慑作用。四是典型案件公开开庭,定期开展集中宣判。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要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集中宣判彰显法治教育功能。五是发挥多媒体融合优势,加大防范打击宣传力度。法院主动向媒体介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通报典型案件审理进度,营造毫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报道行之有效的形式,扩大审判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马英杰庭长发布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提醒广大群众认清电信网络诈骗的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谨防落入诈骗陷阱!
典型案例
王某将等10人诈骗案
2019年9月份,杨某坤(在逃)在缅甸成立“500彩票”公司,预谋采取电信诈骗方式骗取境内被害人财物,并先后纠集被告人王某将等人组成犯罪集团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该犯罪集团成员集中管理、分工协作、层级分明,内部有老板、财务、前台、后台、后勤等部门或职务。前台人员具体实施诈骗活动,后台人员提供转款账号并操控修改平台数据、转移诈骗资金。该犯罪集团通过抖音、微信等获取被害人信息后,以交友或恋爱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推荐其到“500彩票”平台充值下注,先让被害人赢取小额利润,待被害人充值大额资金后,便将资金转走取出。自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该犯罪集团通过上述方式诈骗166万余元。
清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将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王某将、朱某道、赵某晟等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被告人王某将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被告人赵某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被告人朱某道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十八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至一万元;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一审宣判后,王某将等提出上诉。我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胡五祥等13人诈骗案
2018年3月,被告人胡某祥伙同被告人王某民、曾某玲、常某新、张某连等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北京五祥慈善基金会”,设立行政部、财务部、统计部等部门,下设分会、办事处、工作站、帮扶组等分支机构。胡某祥担任法定代表人,领导、策划基金会运营,利用伪造的国家政府文件、捐赠协议、善款存单,以参加民族大业、民族资产解冻的名义,谎称会员交纳少量会费,可获得高额回报,逐级宣讲介绍项目,诱骗老年会员交纳会费。自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胡某祥等人诈骗72万人次共计2300万余元。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祥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犯罪集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被告人胡某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胡某祥等人提出上诉。我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郑某恩、褚某泽等诈骗案
被告人褚某泽为实施网络迷信诈骗,让被告人郑某恩帮忙租赁房屋、招聘人员、维护微信号。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郑某恩、褚某泽招募他人组成“亿万风水”诈骗集团,分为数据部、成交部、引流部等。 数据部负责将该诈骗集团注册的“赐运阁”微信号在网络上推广,吸引被害人添加为微信好友;成交部虚构四川青城山“元真子”大师,采用固定话术同已加为好友的被害人聊天,以提供算命、测八字、做法事服务为名,骗取数十名被害人13万余元。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恩、褚某泽利用微信群,以测八字、看风水、做法事虚假服务为名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被告人郑某恩、褚某泽犯诈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一审宣判后,郑某恩、褚某泽提出上诉。我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某利、王某绘诈骗案
2018年4月,被告人刘某利预谋非法销售男性保健品。刘某利雇佣被告人王某绘为主管,先后在濮阳市两个小区招聘员工并进行话术培训,使用多种APP社交软件平台添加好友,冒充北京橡果国际销售公司网络销售人员,通过PS该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伪造的用户效果反馈图片,将以每瓶3.6元价格从郑州某公司购买的人参牡蛎片宣传成男性保健品,以每瓶395元的价格,搭配臧雄起胶囊、男性生理内裤等赠品对外销售进行诈骗活动。截至2019年1月,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38万余元。案发后,王某绘近亲属自愿代为退出违法所得5万元。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利、王某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刘某利系主犯;王某绘系从犯,予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被告人刘某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以被告人王某绘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刘某利、王某绘提出上诉。我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警示
目前诈骗案件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利,破坏社会诚信,给被害人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面对形形色色的诈骗犯罪,社会公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警惕。
不要梦想一夜发大财。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人们一夜暴富的侥幸心里,设置自己控制的非法“彩票”网站,先让你中小彩,一步一步让你投注,等到你的钱投得差不多了,就会把你拉黑。网上购买彩票,都是骗人的。
不要迷信所谓的大师。你如沉溺于迷信,他就想着骗你钱财。如褚某泽等人虚构四川青城山“元真子”大师,利用固定话术,以算命、看风水、做法事等迷信手法专门骗人。社会公众一定要提高科学素养,防止因迷信上当受骗。
谨防虚假慈善项目诈骗钱财。有些骗子往往打着慈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利用人们的贪财心理,引诱群众上当。如胡某祥犯罪集团,通过虚构慈善项目,在全国范围内专门诱骗老年人,宣传交纳小额会费可以得到高额福报,受害人遍布全国多地。
严防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网络具有普及性、开放性、便捷性和虚拟化特点,未成年人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如果沉溺网络游戏,容易受到诈骗分子诱惑掉进诈骗陷阱。未成年人因害怕被父母责备不敢报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诈骗分子的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督,提高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
通过以上案例,希望广大群众了解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动向、新手法,在内心牢固树立防诈骗意识,提高对诈骗的识别能力、防范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投资项目冷静分析,发现被骗或可能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