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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军维权彰正义 法官高效促审结

  发布时间:2021-04-30 15:52:32


  近日,清丰县法院六塔人民法庭开辟涉军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快速高效审结一起涉军维权案件。
  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系叔伯姐弟关系,被告陈某乙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被告因购买房产向原告陈某甲借款,原告陈某甲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转账向二被告出借款项共计140000元,后原告向二被告催要,被告未予偿还,故诉至清丰县法院。

  承办法官姜相恩得知该案原告陈某甲系现役军人王某家属,现该纠纷已严重影响王某在北京军区某部队的安心服役,为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姜法官根据“实体平等、程序优先”的原则,对该案启动涉军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并根据涉军维权工作要求,在卷宗显著位置标注“涉军”字样。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李某拒绝调解,并称该款系被告陈某乙所借,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二被告现已离婚,对原告的诉求不予认可。因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系叔伯姐弟关系,原告向二被告出借款项时未让二被告出具借条,现有证据仅有汇款凭证等,案件审理进入了僵局。姜法官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后,对原告陈某甲、被告陈某乙、被告李某三人的经济往来关系做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并根据原告的申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调取双方因索要欠款发生争执时二被告对借款予以认可的证据,从而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最终的判决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案件宣判后,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六塔人民法庭作为全县涉军维权法庭,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加强对军人军属的诉讼指导、减轻军人军属的诉讼负担等多种形式,公正妥善处理损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纠纷案件,服务好清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国防建设全局。

责任编辑:王博    

文章出处:清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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