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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榜样】张利娜:一路走来,芳华在法槌声中绽放

发布时间:2021-05-07 09:35:09


张利娜

清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

  她刚步入法院那年25岁,今年35岁,十年的青春岁月,从青葱的大学生到沉稳的女法官,从小白书记员到骨干审判员。一路走来,她感恩组织的培养,十年的磨练让法治信仰根植于心,它犹如一盏指路明灯,点亮心中的司法公正之光,使芳华在法槌声中绽放。

敲响为民司法的法槌声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饱含深情、意蕴深远。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官不仅仅是一个职业,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是人民群众在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最后的寄托。

  28岁那年,她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年仅17岁,因交通事故导致左腿截肢,恰逢被告人家庭困难,分文未付,被害人无钱安假肢整天躺在床上,思想变得急躁,甚至有些偏执,双方矛盾越发激烈。白天工作繁忙,她和庭里同志就多次下午下班后到双方家中做工作,一方面安抚被害人情绪,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近一周的调解经常持续到凌晨,后来被害人的邻居都深受感动,看着她们湿透的法官制服,心疼地说道:“你们法官是真不容易啊。”还为我们送来了解暑的西瓜。被害人也逐渐从开始的指责转变为理解、配合,被告人家属从开始的不愿拿钱,到最终赔偿三十四万元。这起案件不仅圆满解决,也让原本常年上访的被害人亲属,在见证她们处理案件的态度和过程后不再上访。

  司法为民的信仰并不空虚,案件办好了,群众自有评价。每一份努力,每一滴汗水,带来的都是满满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群众看得见、听得到,也感受得到。

敲响温暖人心的法槌声

  有人说,法律是冰冷的,而司法是有温度的。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把案件判公正,还要将人心判暖和。

  30岁那年,她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吴某抢劫、盗窃一案时,了解到吴某父母教育孩子方法简单、粗暴,孩子稍有过错,动辄打骂捆绑,造成吴某误入歧途,走向犯罪道路。作为案件的承办人,她意识到,自己要办理的不仅仅是一起案件,更是在挽回一个孩子的人生。于是她到吴某家中与孩子父母促膝长谈,分析犯罪原因,指出家长在教育孩子方法上的不足,使父母对孩子的犯罪深感内疚和悔悟,在庭审教育时对吴某从情、理、法的角度去引导,最终庭审上,父母对吴某表示歉意,吴某痛哭流涕向父母下跪,发誓一定改过自新。

敲响公平正义的法槌声

  刑事审判审罪之有无,判刑之轻重,要严格依法办理,向社会传递法治观念,特别对重大刑事案件更要勇做“铁娘子”,力争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法槌声声扬正义,涤荡黑恶护安宁。32岁那年,她参审了全市首起涉黑案,安某某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面对被告人多、指控罪名多、证据材料多等各项棘手问题,她紧扣审判要求,提升政治站位,把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一头扎进繁杂的卷宗当中,一页一页仔细看,一本一本认真审,连续作战19天,每天加班到晚上11点,最终案件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优秀案例。

  岁月荏苒,时光匆匆。十年的法官历练,将法律的睿智、理性和女性的柔韧、感性融为一体,展现出女法官的铁骨柔情和凛然正气。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鼓起迈进新征程精气神,她的步履将更加坚定,她始终牢记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坚守司法信仰,让初心住进内心,让使命融入生命,让芳华在司法实践中绽放,用法槌敲响和谐正义之音!

责任编辑:王博    

文章出处:清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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