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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强制排除妨碍,执结案件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5-10 15:35:38


  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宅基地占用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常某甲、常某乙系亲属关系,因常某甲、常某乙占用王某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超市,双方引发纠纷,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停止对位于濮阳县某村的宅基地的侵害,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后被执行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与所在村委会负责人取得联系,经了解,双方有几十年的恩怨,因占用宅基地激化了矛盾引发纠纷,被执行人不愿拆除,情绪激动,寻死觅活。执行法官到双方家中进行协调近二十次,并邀请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辈共同参与调解,申请人依然不同意,且情绪十分激烈,多处反映情况,故执行法官在做好双方稳控工作及邻里工作后,决定强制执行。

  5月8日,执行局局长带领执行干警及法警20余人,租用一辆挖掘机、三辆渣土车到现场进行拆除,执行过程有条不紊,严格按照规范文明执行,历时六小时,顺利将妨碍物清理完毕,该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王博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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