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南乐县人民法院培养了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这封感谢信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近日,南乐县法院近德固法庭收到了一份感谢信。
这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纠纷安检的被告系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某保险公司,四原告的家属张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原告方认为事故发生地的某高速的高速公路护栏设施有缺损,且在缺损的护栏周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张某从有缺损的护栏通过高速公路,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四原告认为某高速公路局没有尽到养护和警示义务,对缺损护栏未及时维修管理,与张某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对原告方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近德固法庭张和平法官在承办本案后,首先对四原告进行了精神安抚,对其家属的不幸去世表达了同情。在审理、调解期间,张和平法官法理、情理并重,向原被告双方传达了生命至上的理念,宣讲了出行安全的法律法规,并且重点反复向当事人宣讲民法典,尤其是第七编中高度危险活动区域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调解中,组织各方当事人深入案发现场,实地勘察,让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在事实清楚中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致使本案在审限内调解结案。四原告被承办法官和近德固法庭干警的工作态度所感动,联名写了一封《感谢信》给近德固法庭,感谢南乐法院的公正裁判、感谢法官的辛苦工作。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近德固法庭将继续立足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为老百姓办实事,为老百姓办好事,在家事审判的职责范围内审好每一个案件、守护好每一个家庭,守护好每一份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