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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干警庄严承诺!

  发布时间:2021-05-17 09:39:11


  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及法院离职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三项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进一步筑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确保公正廉洁司法。5月14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突出问题等三项顽瘴痼疾承诺书》。

承诺书具体内容是:

一、不违规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与案件有利益关系的人,不违规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

二、不违规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请吃、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三、严守规定不打探案情,不通风报信,不泄露审判秘密及其它相关案件秘密;

四、不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五、不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上述“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及法院离职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三项顽瘴痼疾内容,既是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及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违规参股借贷案件的处理,确保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又是对全体干警公正执法办案的警醒。进一步严防干预司法行为,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等行为画出红线,设置禁区,促使广大干警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了“三个规定”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落细、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王博    

文章出处:濮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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